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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明荣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发表日期:2012-09-13 阅读:4666
经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审核,佳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获批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较强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设置的等级评定许可制度。未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作。
只有专业从事环保技术的开发和运用,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资格。只有获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的企业,才能承接环境污染治理和相关的环保工程。
佳明环保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打造成为一家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的环保知名企业”为发展战略,用高新技术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为企业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环保设备和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此次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为企业做大做强注入了新的能量,公司将不负众望,一如既往,不断创新,再接再厉,为环保事业服务,为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战略发展部 张张)